时间:2026-07-13 09:36 浏览数:次
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暑假实验室安全,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现就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
1.各学院(中心)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明确并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故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2.确需在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请相关单位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前,通过“百炼通办——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二、加强隐患排查
1.放假前,须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用电、用水、危化品、机电设备、特种设备、实验环境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2.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做到断水、断电,关闭气源,妥善保存危化品,锁好门窗。
3.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任何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三、加强巡查督查
1.各学院(中心)应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开放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职能部门。
2.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以“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狠抓安全措施落实,为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对因管理不力、违规操作等原因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注意施工区域安全
暑假期间校园内集中施工,各类工程车辆、起重设备、开挖路面及临时用电等作业频繁,请各学院(中心)务必提醒师生:
1.进出实验室及校园道路时,注意观察施工警示标识,主动避让施工车辆和作业区域,不得在施工围挡附近逗留、围观或穿行。
2.实验楼周边如有脚手架、吊装作业或临时管线敷设,应关好面向施工侧的门窗,防止落物、扬尘或噪声干扰实验操作;确需经过施工区域附近的,应按照临时通道指引快速通过。
3.发现施工损坏水、电、气等管线或影响实验室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实验,撤离人员,并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和校园建设管理部门,切勿自行处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