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2 15:59 浏览数:次
2026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委派张彩雯等三人组成的检查组,对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教育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等制度要求,通过查阅系统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实验室等方式,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制度建设与组织机构发文情况、重要危险源“一室一表”落实情况、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培训与应急演练数据真实性、Ⅰ级和Ⅱ级风险实验室管理、管理体系与基础设施填报、2025年度检查任务整改情况等内容。检查组还现场查看了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是否张贴分级分类结果。


检查期间,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向检查组介绍了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就检查组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检查组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给予了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记录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学校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